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景下韶关市文化建设情况分析

【摘 要】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分析了韶关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背景下加强文化建设的政策动力、取得的成就和不足之处。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文化产业

每一个社会都有其赖以支撑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也有它独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而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推动文化建设理念创新和实践进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国家、地方建设中非常重要的议题。推进地方韶关地方文化建设进程,是韶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非常重要的内容。

一、韶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建设的政策动力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了文化建设方面的战略措施,提出要拓展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发挥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同时,要求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实到基层。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建设“幸福广东”的奋斗目标,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对教育文化方面有明确的指标要求。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提出,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构筑文化繁荣的魅力韶关”的发展目标。《韶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提出了“诚信文化普及繁荣”的建设目标。2010年9月8日,中共韶关市委的十届八次全会通过了《韶关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明确要围绕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大力实施“八项工程”,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2010年12月22日,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工程。”2014年2月18日,韶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加强文化建设,实施“文化名城”战略,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工作部署。2014年3月13日,省发改委印发的《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规划》提出了“打造特色城市文化”规划目标。

二、韶关市近年来加强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县镇数字影院全覆盖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改善,全市现有文化馆11个(含市区)、镇级文化站106个、图书馆9个(含市区),博物馆9个(含市区)。至2013年底,全市县级图书馆达标率100%,镇级文化站达标率提升到84%,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得到较大的改善。

(二)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取得丰硕成果。出版了韶文化系列丛书,推出了大型交响声乐套曲《中国之路》、红色影片《战时省委》、长篇纪实《潜流》、群舞《瑶山谣》、民族音乐《盘王歌》等一批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文艺作品。一大批文学、声乐、舞蹈、书画、摄影等作品在全国、全省各类比赛中获得荣誉。

(三)文化活动得到广泛开展。成功主办或承办了广东旅游文化节、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纪念六祖惠能圆寂1300周年暨2013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世界张氏第六届恳亲大会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活跃,广场文艺演出、舞蹈比赛、客家山歌比赛、歌咏比赛等文艺活动广泛开展,城市文化活动氛围浓厚。乳源县“十月朝”节庆活动、乐昌市“千人书法大赛”等一批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市属文化事业单位送戏、送电影、送书“文化三下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四)文物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892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83处,其中国家级9处,省级36处,市县级238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个,省级名录项目18个,市级名录项目37个,县级名录项目54个。仁化县石塘镇石塘村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五)文化队伍得到进一步发展。建立了全市宣传文化人才信息库,加大宣传文化战线人才培训力度,全市现有17个市属文艺团体,会员3000多人,各类文艺人才队伍呈现增长态势。

(六)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目前,韶关市文化产业已基本形成较为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包括出版发行业、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业、娱乐业、会展业、广告业、文化产品及文化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012年,韶关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为616家,其中工业103家,批发零售85家,服务业428家,印刷企业127家,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6.49亿元,同比增长13.84%,占全市GDP比重为2.98%,比2011年增加0.13个百分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整体快于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逞较快发展势头,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七)文化市场得到规范和净化。加大了文化市场监管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没收、销毁了一大批违法音像制品和盗版书刊,实现对韶关市现有网吧、印刷、娱乐、音像等经营单位有效管理,为韶关市创造健康良好文化环境。

三、韶关市近年来加强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不足之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2月发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到2015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基本完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明显增强,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韶关市拥有比较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底蕴,但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文化产业起步晚、基础薄弱,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不健全、文化产品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文化创意策划人才缺乏、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偏低、文化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突出,韶关市文化建设状况与《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目标任务相比,现有的文化资源、潜力挖掘、进程推进等方面还有一定距离。

(一)公共文化产业总量小,发展水平低。《韶关统计分析》2014年第1期《韶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报告》显示,根据新指标体系和全国的目标值测算,韶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2012年为74.4%,其中文化建设实现程度为72.4%,拉低全面小康实现程度3.86个百分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39个指标中,严重影响韶关市实现目标的指标有12个,共拉低全面小康实现程度20.6个百分点。而文化建设方面就占了3个:第一,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目标值≥5%):2012年,韶关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6.49亿元,占GDP比重2.98%(全省4.74%),实现程度59.6%,拉低全面小康实现程度1.21个百分点。第二,人均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目标值按2010年价格计≥150元):2012年,韶关市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85亿元、人均64.7元,实现程度43.1%,拉低全面小康实现程度1.42个百分点。1.85亿元中,上级财政支持约1.25亿元、市级财政投入约0.6亿元,主要投在行政运行、场馆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播影视等方面。第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情况:当前,韶关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仍然非常落后,群众文化活动场所所需求与场馆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建筑面积(目标值≥400㎡):2012年,韶关市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202㎡(全省2011年499㎡),实现程度50.5%,拉低全面小康实现1.24个百分点。除此之外,韶关市文化事业发展水平低,单位数量少,增加值总量小。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只有616家,仅占全省的0.74%,在全省排名第18位;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26.49亿元,仅占全省的0.98%,在全省排名第18位。

(二)公共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小,文化项目单一。从法人单位数量上分析,文化制造业占16.7%,批发零售业占13.8%,服务业占69.5%;从增加值对比分析,文化制造业占92.6%,批发零售业占0.4%,服务业占7%,文化产业的发展过分依赖文化制造企业。全市41家规模化文化企业,平均每家企业资产0.73亿元,实现增加值0.35亿元,规模化企业数量少。而文化制造业以玩具制造、机制纸及纸板为主,批发零售业以文具用品、图书报刊为主,服务业以休闲娱乐、歌舞厅娱乐、游览景区为主,缺少文化创意与设计、动漫产业等,存在现代科技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

(三)产业链不完整,专业人才缺乏,政策扶持需加强。除旅游业、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产业链相对完整外,其余行业的产业链都存在缺口。如玩具制造业,还处于做附加值较低的加工环节,缺少产品设计、原材料供应、产品营销等重要环节。文化产业发展在资金投入、税收、消费、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机制还有待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缺乏活力,一些中小微文化企业受资金、用地等条件的限制而举步维艰甚至濒临破产关闭。

(四)特色文化不突出,缺失整体规划,呈粗放式发展。仍按文化事业发展的惯性思维去发展文化产业,没有将其作为朝阳产业来培育,未能将地方文化融入到文化产业发展中,形成不了文化品牌,生产与消费脱节,政府主导和帮扶的具体措施还没发挥实质性作用。

总体来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韶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处于初步的建设完善阶段,因此,要积极推进韶关市文化建设进程,从而更为具体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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