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卡尔松论野生自然的审美欣赏

摘 要:艾伦•卡尔松提出了湿地(沼泽)自然审美欣赏困难问题。他分别考察了解决此问题的四种方案——非审美方案、形式主义方案、认知方案和崇高方案,认为这四种方案各有不同的理论立足点,均不完备;但在实践层面,这四种方案可以通过相互补充而解决湿地自然审美欣赏困难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只有采取综合性方案,通过提倡尊重自然对象内在价值观念,在自然科学知识帮助下深入了解自然对象的特性、功能与生命史,以及在物理层面采取切实有效的隔离保护措施三方面的努力,才能较完善地解决湿地(沼泽)审美欣赏困难问题。

关键词: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湿地;艰深之美;综合性方案

中图分类号:B83-0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1)02-0118-10

作者简介:

薛富兴,南开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天津 300071)

艾伦•卡尔松(Allen Carlson)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人类影响环境与人造环境三种,对此三种环境,他均有专门的个案研究,本文则介绍其对野生自然环境审美欣赏的讨论。自然美学是卡尔松环境美学的起点。其早期环境美学成果大部分是讨论自然环境的。但是,于自然环境中,野生自然又是一种较特殊的种类。它远离人类文化环境,远离人类行为的影响,保留着自然环境最质朴的面貌,因此,也就与人类对普通自然环境的审美欣赏趣味产生了一定距离。在野生自然环境中,卡尔松选择了一个很特殊的个案——湿地(或曰沼泽)。1998年,在芬兰召开的第三届国际环境美学大会上,卡尔松作了一个题为《欣赏沼泽:湿地的艰深之美》(Admiring the Mirelands: The Difficult Beauty of Wetlands)的主旨学术演讲,下面,笔者对这篇文章略作评析。

依传统美学,自然因自有其美,我们才对它进行审美欣赏。日常生活中,我们在自然环境中所见到的蓝天白云、树木花草、飞鸟走兽等众多自然对象,因其突出的声音、形状和色彩之美,即形式美,才吸引了我们的耳目感官,引起我们的爱恋之情,所以,我们才会对它们进行审美欣赏。沼泽虽然也是典型的自然环境,但似乎并无突出的形式美特征。一方面,它们似乎毫无形式美可言。沼泽在大部分人眼里是一片凌乱、污淖的荒凉之地,它色调灰暗,轮廓不明,寂冷荒凉,不能吸引我们的眼球。另一方面,不只如此,一提起沼泽,我们不仅不会心存美感,相反,我们甚至会心生恐惧:那里深不可测,一脚踏上去会软绵绵的让人心里没底,是一片神秘,更具体地说,是一片充满了各种危险——深水、乱草、毒蛇、污泥的地方。所有这些,都足以对我们的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所以,这又是一片生命的禁区,其间充满了各种不祥气氛的诡异之地。一般而言,人们对它避之唯恐不及,遑论欣赏之。卡尔松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欣赏困难问题”(the problem of difficult appreciation),因为沼泽似乎有一种“艰深之美”(the difficult beauty)。

我们不能泛论自然美,或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而应当具体分析自然审美中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特别是极端情境,因为只有这些情境才会对我们的既有理论提出种种挑战,逼我们对自然美作更深入的思考。沼泽这样的特殊对象、环境显然对传统自然美理论提出巨大挑战,回应这样的挑战需要更成熟的哲学智慧,更完善的自然美理论。

沼泽这样的自然对象、环境,至少从社会大众的审美直觉看,是难言其美的。对一般人而言,面对这样的自然对象,如果难以发现其美,不欣赏它就是了,并不存在什么严重的问题。但是,对美学家来说,他并不能这样轻易地放弃审美。因为这意味着他从事实和逻辑上都承认:有些自然对象与环境是不美的。再进一步,由于沼泽是纯野生自然,因此上面的结论就有可能被拓展为:自然对象因其自然的纯粹性或自然程度的增加,而减弱其审美价值,甚至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纯自然对象与环境并不美。这样的结论显然违背了当代自然美学中“肯定美学”(positive aesthetics)的基本原则:未经人类干扰过的原生自然,本质上讲只具有积极的审美价值,或曰:纯粹自然在本质上是美的。卡尔松曾为这种“肯定美学”作过论证,他显然不能接受上述结论(注:关于“肯定美学”的基本观点及卡尔松为肯定美学所作的论证,见Allen Carlson, “Nature and Positive Aesthetics”, Environmental Ethics 6 (1984) 5-34.又见薛富兴《肯定美学的论证》,《中山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因此,他必须努力为湿地所具有的“艰深之美”,以及如何积极地欣赏湿地的这种“艰深之美”,做出理论说明。

卡尔松将人们对沼泽的“坏印象”(bad press)概括为四种:“邪恶、危险、恐怖和无用。”他承认,人们对沼泽的这些“坏印象”并非全无道理。毕竟,沼泽里确有毒蛇、鳄鱼、瘴气、深水等足以威胁到人们生命的东西。可他同时指出:“湿地作为邪恶之物和危险之物的家园,同时基于事实与虚构。”(注:Allen Carlson,“Admiring Mirelands: The Difficult Beauty of Wetlands”, Suo on kaunis, ed., L. Heikkila-Palo (Helsinki: Maakenki Oy, 1999),pp. 173-181.)于是,他着重指出:无论是各民族的古老文化传统——神话与传说,还是当代文学与影视,其作品中都充斥了关于沼泽的种种想象性消极描述,把它描述成种种危险与邪恶之地,其中有毒蛇猛兽,还有种种专门与人类作对的邪恶怪异与神灵。正是这种不断累积的想象性虚构,这些人为加于沼泽之上的消极意象(虚构的故事及其中之人物、动物和神灵形象)强化了人们对沼泽的“坏印象”,在人们心中留下关于沼泽的强烈无意识,使人们对沼泽总体上持警戒、排斥态度,以至于人们实际上并未接触沼泽时,其内心就对沼泽产生了本能拒斥。这种心理是造成我们沼泽审美欣赏困难的重要原因。“是我们关于湿地的观念,是那些我们不断地加在地上面的层层联想,以及积淀于我们文化遗产中的湿地观念”(注:Ibid.)影响了我们对湿地的审美欣赏:“何为湿地坏印象的特性?当然有无数的关于温地的神话、传说,以及文学和艺术表达的事例。在这些表述中,湿地总是被表达为成问题的。”(注:Ibid.)

通过考察各民族关于沼泽的各式神话、传说与文艺叙事,卡尔松在湿地这一自然对象、环境上发现了一对极为重要的深刻矛盾。我们到底应当怎样看待沼泽?一方面,它是最为典型的纯自然对象,我们应当将它视为纯野生自然,有许多沼泽乃人迹罕至之地。正因沼泽中充满了种种现实的与可能的危险,所以,沼泽也才幸运地保持了其自然的纯粹性,使其在这个人化日重的地球上,很难得地保持了自己的纯自然本性。就此而言,沼泽应当成为纯野生自然的典型,我们也应当在纯自然的意义上理解和欣赏沼泽。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从心理层面上看,我们心中的沼泽已不再是一种纯自然,因为我们有意无意地在它身上加了太多的非自然、超自然的东西,即那些关于沼泽的种种神话传说与文学、影视故事。以至于当我们提及沼泽时,在心里首先想到的是我们所听说过的关于沼泽的种种故事与形象,然后才能顾及到沼泽的真正事实,甚至有时会由于我们心中早已积存的对沼泽的种种“坏印象”,即关于沼泽的消极意象,因而消解了我们走进自然,零距离地接触沼泽的审美趣味、审美意愿。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已然不能将沼泽视为纯自然物,或者,至少在审美这种人类文化活动中,沼泽已然不能作为一种纯自然、纯物质对象而存在,它已然是一种文化性、心理性的存在,甚至在人的意识与无意识中,只能作为一种消极的对象而存在。这正是卡尔松湿地研究所揭示的沼泽复杂性质。他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方面,沼泽是一种纯自然对象;但另一方面,在人类的心目中,它又只能是一种文化性、意象性存在,它是一种自然与人文、物理与精神融为一体的存在。卡尔松曾将环境区别为自然环境、人类影响环境与人造环境三种。其人类影响环境之典型案例是农业景观、环境艺术与园林建筑。通过对沼泽内在复杂性质的分析,我们也许需要对卡尔松的“人类影响环境”概念进行拓展:有两种人类影响环境:一种是从外在物理属性上对自然对象进行不同程度改造的人类影响环境,如农田、环境艺术与园林;另一种则是以意义赋予和形象描述的方式对自然对象进行心理改造、文化性阐释的人类影响环境,后者亦可称之为对自然的内在人化。在自然对象与环境的审美欣赏中,后面这种内在人化的现象甚为普遍,它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各民族对自然对象、环境的宗教、道德、文学艺术性叙述文本中。这虽然并非典型、纯粹的自然审美经验,却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相关性自然审美经验,是人类自然意识的一种重要形态。系统反思这种相关性自然审美经验,对于当代自然美学、自然审美的成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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