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征文:六五普法让人们有尊严的活着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中国历经了二十五年,普法工作是否达到了人民预期的效果?普通民众是否真的信仰法律?高xx曾是我的学生,现在是一位小商贩,当我问他遇到经济纠纷时通常是如何解决?他毫不犹豫地说,先礼后兵,协商不成就会找人动武。他说我,你们天天在普法,我们知道法律是管理我们的,我们一般都不会去搬动法律。听了高xx等这些基层普通民众的叙述,我感到二十年来我所做的普法工作做的很悲哀。民众为何还会认为“法律是管理我们的”?是否我们的普法指导思想出了问题?
  分析我国五个普法规划,除《一五规划》外,其他四个《规划》均将有一个单独构成部分。但《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在两个地方有所表现:一是说“对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争取社会风气、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使国家长治久安;对于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二是在“组织领导”这个《规划》构成部分中,直接表述为“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戒浮夸和形式主义”。《二五规划》《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是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而言,而《四五规划》有所发展的是把法制宣传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理这两个方面工作结合起来。《五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当然,每个《规划》指导思想的内容,都鲜明地表现出当时整个国家大的政治背景,并有相应的文字语言表述,在此不一一赘述。但从《一五规划》到《五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上,无不在突出一个“管理国家”的概念。由于在普法过程强调“管理”,致使民众在接受普法的过程中,以为是在接受管理。至于如何确定《六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本人以为要明确几个原则,一是明确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二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要求;三是社会大众乐于接受。为此,在《六五规划》的指导思想的表述方面要突出的关键词: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
  人民都不会忘记,在跨入2010年,被网友誉为虎年开篇最强音的就是今年的新春团拜会上,温家宝总理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词。在只有800个字的讲话中,“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之后的2月27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如何能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的提问时,温家宝解读了“尊严”的三个含义:第一,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温家宝总理第三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尊严”,也是首次把“尊严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标志着中国的国情是从温饱到小康,再到尊严的一次提升,更是社会发展从物质领域向精神领域的跃迁,这是中国成为新一轮体制改革的先声。因此,我们“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务必要成为时代的先声。
  人之尊严,既包括物质层面的,比如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也包括精神层面的,比如有序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可以对政府和官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而不是“被代表”等。而今,总理对“更有尊严”进行解读,将“尊严”提升到足够的高度、深度和广度,表明了中央高层对老百姓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强烈关注,满含着浓浓的政治关怀、人文关怀和亲情关怀,是对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全新诠释,彰显着大国总理重视网络民意、与网民互动的积极姿态。因此,《六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也务必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精神和要求。新中国成立六十年,特别是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居无定所、处于温饱线以下的人群越来越少,实现小康甚至富裕生活程度的人群越来越庞大。
  在“丰衣足食”之后,人们更渴望体面地、有尊严的生活着。通过普法如何让他们更有尊严的生活着,应该是我们的责任。遗憾的是,近些年来,不少人感觉活的没有尊严、“很卑微”。细心的人们注意到,过往各级各部门的红头文件中,有关“尊严”的提法可说是“凤毛麟角”。相反,少数官员胡作非为损害民众利益,肆意践踏公民尊严,比如“钓鱼执法”、“躲猫猫”等重大公共事件轮番上演,令法律蒙羞。那些被强行搜身的女工,被暴力拆迁的草民,被恶意欠薪的民工,被城管追逐的小贩,被逼卖淫的少女,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上访者……其起码的“尊严”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这不仅仅百姓乐于接受,也是所有人都愿接受的事情。人们可能更多地看到:在正常人面前,“犀利哥”没有尊严;在城管面前,菜农没有尊严;在城市人面前,农民工没有尊严;在房子面前,蜗居者没有尊严;在权力面前,普通人没有尊严。但我们再细心地看看官场,如果有人觉得重庆的官场扫黑是个极端,那么看看全国各地被双规的官员们,跳楼的跳楼,服毒的服毒,被自杀的“自杀”,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投进监狱的……这无疑是我看到的最没有尊严的一群中国人——这群中国人即便摆平了上面的关系,即便可以对下面趾高气扬的时候,内心的奴性和恐惧也让他们活在毫无尊严可言的生活中。他们上面的人,随时可以拿掉他们的职位、财产甚至生命,双规他们,玩弄他们……因此他们也渴望着有尊严地活。
  由此,在我看来,让人们更有尊严地活,是我们“六五”普法工作中不可否缺的主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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