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机关科室:  
     为了促进和谐矿区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矿区环境卫生质量,引导广大员工树立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筹建处“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经处党总支决定,在全处开展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是推动和谐矿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争创自治区级文明施工示范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矿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就是要引导员工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的意识,以“讲文明、树新风”为抓手,全面提升员工精神面貌,努力创造一个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实现矿井按期投产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专项整治活动,形成责任明确、全员参与、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实现矿区环境明显改观,办公区域卫生明显改善,员工精神面貌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岳鹏超  

副组长:顾怀宏  李新华  黄敬忠  郑必伟  

成  员:韩宏亮  冯秉世  张建军  康国强  王孝峰  

梁大兴  纪海军  吴雪花  孙耀先  各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部,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韩宏亮  张建军  

负责办公楼、食堂文明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二小组:梁大兴  王孝峰  

负责厂区公路及工业广场文明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小组:冯秉世  康国强      

负责公寓楼及联建文明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主要职责  

(一)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负责筹建处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的制定;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的制定以及全处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筹建处环境卫生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负责全处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和界定。  

(三)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负责本单位辖区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卫生责任区的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本单位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本单位职工的环卫意识教育;完成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专项整治活动达标项目  

(一)厂区公路及工业广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厂区公路及工业广场要达到路面、人行道、路牙、广场干净整洁,场区垃圾收集运输规范,无乱堆乱放(具体见附表一)。  

(二)办公楼、食堂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办公楼、食堂要达到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办公区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有序,门窗明亮,楼道无杂物(具体见附表二)。  

(三)公寓楼、联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设施完好,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无长明灯,无长流水,消防设施齐全,楼道无乱堆乱放现象(具体见附表三)。  

六、专项整治活动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凡被列入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考核的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对该项目实行综合考评达标奖惩制。  

(三)被检查、考核、达标的项目要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自觉接受处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小组的检查考核。  

(四)凡被考核的专项整治项目,在95分以上为该项目达标,一次性奖励200元,95~90之间不奖不罚,低于90分罚款200元。  

(五)处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对各项目进行检查,每周四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次督促限期整改,并按规定扣分罚款。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罚款,并向全处通报。  

(六)专项整治考核项目的奖罚,实行月考核评比奖罚兑现,纳入每月的绩效考评中,由处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提交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后,将结果报企划科。  

七、考核纪律  

(一)检查小组应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组织好每一次检查工作,每周四检查前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不定时检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检查地点、时间,违者一经查实,将由主管领导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  

(二)严格检查纪律,凡参加检查考核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核打分表,要服从专项整治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考核,通知人员一次不参加检查考核,罚款100元,年底对参加检查考核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八、具体要求  

(一)开展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是筹建处争创自治区级文明施工示范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考核达标项目,严格按照矿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检查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及考核打分表的要求,做好日常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报党群工作部,由党群部汇总后按“五定表”的要求下发整改。  

(三)各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场所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外卫生良好。各单位领导要加强矿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领导和实施,考核结果将纳入每月的绩效考评中进行兑现。  

附件:1:厂区公路、工业广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2:办公楼、食堂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3:公寓楼、联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4:矿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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