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县长在县第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勤政廉政工作 促进富裕活力和谐生态文化满意**建设
同志们:
今天,县人民政府在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的同时,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及省、市政府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2010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紧贴发展第一要务,攻坚克难,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同时,始终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勤政廉政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县委“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官,让党和人民放心”主题教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各项促进科学发展和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措施得到落实;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成效明显,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和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抓好行政执法机关和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总的来说,我县政府系统各部门和广大干部队伍作风总体上是好的,群众是比较满意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有些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行为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勤政廉政工作认识不到位,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没有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少数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严重,作风不实,惯做表面文章,人浮于事,工作效能低下,方法简单,管理水平较差,落实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等;极少数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违反规定办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甚至与民争利,引发民愤;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一些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还不够到位,影响干群关系,损坏政府形象和威信;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基础薄弱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和这次政府全会、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紧抓好勤政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政府勤政廉政工作同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二、突出重点,切实推进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着力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富裕活力和谐生态文化满意**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强化督查上下功夫,确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政策以及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扩大内需、产业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要加强对在建、续建项目和已批未开工项目,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东城区开发、城乡建设等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和资金不出现任何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完工。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责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紧抓实项目储备和申报建设,抓好项目跟踪落地工作。要加强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履行抗旱救灾职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督促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抗旱救灾资金、物资快速、安全地用于受灾群众,坚决查处抗旱救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抓住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抓好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重点从严惩治在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从严惩治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建立对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尤其是对事关全县的产业优化升级、思江二级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东城区开发、口岸建设等重点工作,采取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催办、责任部门承办的办法,做到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面上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强化问责和跟踪问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政策措施及项目建设强势推进和落实。

(二)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一些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之所以纠而复生,制度不落实、不健全是重要原因。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近年来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问题,严格执行源头治腐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教育、预防、监督、惩治、管理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进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要抓好:一是要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把公开、民主、透明原则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二是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零户统管和村财乡管有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小金库”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现金管理,着力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对今后发现仍然设立“小金库”的,从严从重处理。三是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投资融资等制度改革,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四是要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努力在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产权交易、国有资产监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规范约束上有新进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管,严格执行国有土地经营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注重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制度的基础性作用和整体效能。要把健全制度同严格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坚持制定制度与落实制度并重,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敢抓敢管,敢动真格,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处违反法规制度的人和事,切实防止制度成为摆设,确保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

(三)要在勤政高效上下功夫,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全面实施。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以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和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旨在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行节俭理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这也是2008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及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延续和深化。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扎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尤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调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把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本部门、本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本部门基本工作内容,列入目标管理,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务实推进工作、统筹落实进度。各部门要做实做细准备工作,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特别要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以制度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制度统筹有序推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县上下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和浓厚氛围。要紧紧围绕阶段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充分挖掘工作亮点,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四)要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确保当前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六个着力”和省委“三个一”的要求,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把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和本次政府全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实现今年工作的良好开局,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深入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民主评议等形式,突出效能抓政风,突出服务抓行风,着力整治机关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拖沓、违反“八条禁令”等问题。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说了就要办,定了马上干,不讲条件,雷厉风行,限时办结,特别是在争取资金项目和抓好招商引资上,更要闻风而动,穷追不舍,直至抓出成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明确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既抓宏观管理,又抓具体落实,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逐一分解,尽快落实到每个站所股室、每个工作环节、每个项目、每个人头上,落实到具体的时限上。要通过时间倒逼成果、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等办法,要强化时间和效益意识,与时间赛跑、与任务赛跑,为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更多的时间,赢得更大的发展主动权。要认真落实县委“七制度一办法”,积极推广“一线工作法”,多到工作任务重、社会矛盾多、群众困难大的生产、建设一线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做到指挥在一线,落实在基层,坚决纠正不深入基层的官僚主义和在办公室摇控指挥工作的衙门作风。当前,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关心困难企业职工和灾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安全责任、执法监管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企业负担中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控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出国(境)和乱发津贴补贴,严控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地方。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一致性,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落实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同时,毫不动摇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会抓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是一个极不称职的干部,抓不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干部是一个严重失职的干部。要按照“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把经济发展、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既要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目标计划,又要认真制定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认真对照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分解,明确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及基层成员的责任范围和主要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终对乡(镇)和各部门上镜承诺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时,要把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价一个乡(镇)、一个部门的工作,考核一名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那里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情况,而且还要看廉政建设和社会、部门风气的情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过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责任的情况,亲自解决涉及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管辖范围内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落实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并对其廉洁从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强化自律意识,率先垂范,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帮助改善办公条件,特别是在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使之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组织协调推进新时期政府勤政廉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因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严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事故、恶性事件、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抓好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卓越的工作成效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建设富裕活力和谐生态文化满意**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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