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政管理稽查站行评工作整改方案

 10月15日 ,局行评办对征求意见经过汇总和归纳,紧张确定3条意见,其中涉及到我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是“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平衡”,现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作,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通过广播、板报、拉横幅、刷标语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林地管理条例》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对采石企业业主通过发通知的方式,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附写在通知单上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对主动来我站接受处理的违法人员的宣传,对来办理手续、咨询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进行法律讲解,让他们心服口服的明白办事。  

通过多方位、多措施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林地保护意识,切实维护生态平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题宣传3次,做宣传牌5个,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二、强化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一是严把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持不予办理;  

二是对新增林地采石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于手续齐全的老林地采石项目,规定其占用林地面积不得超过5 亩,开矿采石地点不得影响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二是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林地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林地不被乱征滥占,保护好我区森林资源。  

三、加强木材流通监督管理  

加强对木材运输证的核发与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采伐的木材进入流通领域,严厉打击违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规范木材流通秩序。  

四、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  

一是强化林政执法,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单位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积极主动配合区森林公安分局开展“绿盾行动”,排查各种违法案件,为森林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主动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大量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区林政案件督办查办和规范林政案件管理,建立林政案件查办督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政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依法加大对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和对案件主要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减少案件的发生。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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