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4篇

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4篇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情况说明校机关2011年9月20日 1、“两委会&rdq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4篇,供大家参考。

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4篇

篇一: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情况说明校机关2011年9月20日

 1、“两委会” 组成的基本原则● 德才兼备● 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 班子结构合理提名原则两委委员 构成的指导性原则:党委正● 党委正、 副书记副书记● 党员 正、 副校长● 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 责人● 工会、 共青团负 责人● 基层单位党员 领导干部代表等

 2、 “两委委员” 候选人推选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 采取自 下而上、 自 上而下, 上下结合的方式在所有的支部和党员 中反复酝酿, 经过“三上三下” 程序提出的。原则一下二下一上二上三下三上程 序:程 序:9月 21日 —9月 22日 。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 充分酝酿提名, 每名党员一票, 按差额提名两委委员 (党委委员23名, 纪委委员9名) , 22日 下午四点前各党支部以党员 提名数多 少汇总排序, 报机关党总支(书面签字版及电子版);9月 22日 下午四点后校机关党总支汇总排序( 以党员 提名数多 少排序)

 ;9月 23日 上午10: 00 校机关召 开总支委员 会议, 通报排序情况, 填写《两委委员 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 报党委组织部( 书面盖章版及电子版)。

 一下二下一上二上三下三上9月 26日 :党委组织部汇总排序后报校党委->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党委委员 、 纪委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范围纪委委员 候选人初

 一下二下一上二上三下三上程 序:9月 27日 ,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 充分讨论再次酝酿提名, 每个党支部一票,按差额提名两委委员 (党委委员23名, 纪委委员9名), 27日 下午四点前党支部报机关按差额提名两委委员 (党委委员23名, 纪委委员9名), 27日 下午四点前党支部报机关党总支( 书面签字版及电子版);9月 27日 下午四点后校机关党总支汇总排序( 以支部提名数多 少排序)

 ;9月 28日 上午10:

 00校机关召 开总支委员 会议, 通报排序情况, 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 书面盖章版及电子版)

 上报党委组织部。

 一下二下一上二上三下三上9月 29日党委组织部汇总排序后报校党委->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党委委员 、 纪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党委委员 、 纪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

 一下二下一上二上三下三上程 序:10月 10日 :

 机关党总支将两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通过党代表征求10月 10日 :

 机关党总支将两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通过党代表征求党员 意见, 由党代表按差额提名两委委员 (党委委员 23名, 纪委委员 9名) 进行圈选,每位党代表一票;10月 11日 机关党总支汇总排序( 以党代表提名数多 少排序)

 ; 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书面盖章版及电子版)

 报党委组织部,

 一下二下一上二上三下三上10月 12日 :党委组织部汇总排序后报校党委->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党委委员 、 纪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纪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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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

支部委员候选人

 任 职 条 件 (

  年

  月

  日

  村党员 大会通过)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一般应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 是非分明, 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 议事能力;

 3、 在新农村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4、 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 密切联系群众, 能够尽职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受到群众的拥护;

 5、 坚持党性原则, 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如实反映本村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除党内有明确规定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提名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 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或受党纪、 政纪处分, 处分期未满的;

 2、 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和上年度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3、 对集体公益事业不支持, 甚至阻碍村集体建设项目实施, 妨碍公共事务管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未作处理或虽已处理但未满三年的;

 5、 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的;

 6、 长期闹不团结, 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的, 散布与党的现行政策相违背言论的;

 7、 长期外出, 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在村里, 不能正常履行村务管理职责的。

 村支部委员 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

 ( 1)

 政治素质好,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自 觉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政治上、 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服从党的领导, 熟悉市场经济知识, 懂经营、 会管理;

  ( 2)

 “双带” 致富能力强, 奉献精神强, 热心为群众服务,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群众基础好, 为人正派, 处事公道, 作风民主, 清正廉洁, 群众公认;

  ( 3)

 留任的村干部, 男 一般不超过 58 周岁、 女一般不超过 50周岁; 新任的村干部, 男 一般不超过 48 周岁、 女一般不超过 42 周岁,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对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宜确定为村支部委员 候选人

 ( 1)

 长期外出或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 2)

 近三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 3)

 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受到治安处罚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或正在接受纪检、 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 4)

 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 的;

  ( 5)

 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 长期闹不团结的;

 ( 6)

 组织参与或幕后操纵策划、 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事件的,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 欺压群众、 横行霸道、 参与黑势力的, 拉帮结派、 宗族宗派思想严重的。

 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 年龄界限:

 男

 1947 年 12 月 31 日前原则上不再提名, 女

 1952年 12 月 31 日前原则上不再提名。

 其中, 各村必须推荐一名 40 周岁以下、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后备干部。

 二、 理想信念坚定, 宗旨观念较强,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办事公道、 廉洁自律;

 三、 懂经营会管理。

 思路宽、 点子多, 能够带头创业、 带领群众共同创业, 在“双培双带” 先锋工程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 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善于运用民主、 法律、 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 妥善处理矛盾,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能正确行使党员、 村民赋予的权力, 坚持依法办事, 以身作则, 为人正派, 作风民主。

 六、 密切联系群众, 善于为群众办实事、 办好事, 群众公认度高。

 村(居)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 根据《党章》 、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按照素质优良、 结构合理、 群众公认的原则, 结合本届村(居)

 干部创业承诺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为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提供组织保证, 现提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

 具体如下:

 (1)

 思想政治素质好,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 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贯彻“十七大” 精神态度坚决,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

 工作思路清晰, 开拓创新意识强, 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法律意识, 组织协调能力较好, 发挥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明显, 能自觉贯彻执行党(工)

 委政府(办事处)指示及村两委决定, 履行职责较好, 带头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3)

 坚持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群众观念强, 奉献意识好, 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在村级班子创业承诺中群众满意率较高;

 (4)

 为人正派, 处事公道, 作风民主, 勤政廉洁, 党员群众信得过、 靠得住, 善于处理复杂的问题和矛盾;

 (5)

 原则上连任的年龄在 57 周岁以下, 新任的在 48 周岁以下。

 其中新任支部书记文化程度一般要求在高中以上。要大力提高妇女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在村两委班子中的任职比例, 原则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要有 1 名妇女干部, 有条件的农村党组织班子配备 1 名 35 周岁以下成员。

 镇(街道)

 党(工)

 委原则上应从初步人选中提名 1-2 名妇女正式候选人。

 特别优秀的, 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但必须经镇(街道)

 党(工)

 委集体研究, 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6)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不宜提名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

 ①上年度民主评议中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②党员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不满一年的; ③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两年的; ④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恢复党员权利后未满两年的; ⑤有违法违纪行为, 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⑥近两年有赌博、 偷盗、 打架斗殴等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查处的;⑦任期内没有发展过一名党员的党组织书记; ⑧任期内创业承诺没有完成 70%以上的党组织书记; ⑨长期外出务工经商, 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的。

  村支部委员 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 ( 1)

 政治素质好,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自 觉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政治上、 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服从党的领导, 熟悉市场经济知识, 懂经营、 会管理;

  ( 2)

 “双带” 致富能力强, 奉献精神强, 热心为群众服务,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群众基础好, 为人正派, 处事公道, 作风民主, 清正廉洁, 群众公认;

 ( 3)

 留任的村干部, 男 一般不超过 58 周岁、 女一般不超过 50周岁; 新任的村干部, 男 一般不超过 48 周岁、 女一般不超过 42 周岁,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对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宜确定为村支部委员 候选人

 ( 1)

 长期外出或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

  ( 2)

 近三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 3)

 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受到治安处罚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或正在接受纪检、 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 4)

 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 的;

  ( 5)

 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 长期闹不团结的;

  ( 6)

 组织参与或幕后操纵策划、 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事件的,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 欺压群众、 横行霸道、 参与黑势力的, 拉帮结派、 宗族宗派思想严重的。

 关于各村(社区)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资格条件的公示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 现将我镇各村(社区)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格条件公示如下:

 一、

 具备“四强”标准 一是党性强。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政治思想素质好, 不计较个人得失, 甘于奉献, 热爱农村、 社区工作, 能按时保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带头致富能力强。

 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 在新产品引进、 新技术试验、 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敢于带头示范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本人一般应为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有强烈的事业心、 责任感, 能结合本村的实际, 依据群众意愿,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积极引进致富项目, 有开拓创

 新精神, 会抓农村、 社区经济工作和经营管理。

 四是协调服务能力强。

 民主作风好, 能做、 会做、 善做群众工作, 积极化解各种不稳定的因素, 公道正派, 廉洁自律, 遵纪守法, 群众公认。

 二、 具备适当的年龄、 文化条件, 身体健康。

 各村(社区)

 党支部委员会干部的年龄, 总体上要体现“班子年轻化”、 “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科学化”, 一般不超过 55 岁。

 继任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新进班子成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工作期间, 表现优秀、 受到各级组织表彰肯定、 党员群众公认度高的, 可适当放宽文化、 年龄条件。

 村(社区)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村(社区)

 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 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规定不得参选的; 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基本合格(一星)

 及以下”等次的; 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等。

 公示时间:

 2010 年 12 月 13 日—15 日 党员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于公示期内向镇党委当面或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

 0838-8401813

篇三: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

风十管党发〔 2012〕 19 号

 中共十堰管理部委员会关于做好十堰管理部 第一届党委委员、 纪委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十堰管理部所属党委、 直属党( 总)

 支部: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东风汽车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并报公司党委批准, 中共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第一次党员 代表大会拟于 2012 年 11 月 下旬召开。

 为做好第一届党委委员 、 纪委委员 ( 以下简称“两委” 委员 )

 的选举工作, 现就“两委” 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两委” 委员候选人名额 经公司党委同意, 中共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第一届委员 会和纪律检查委员 会分别由 7 人和 5 人组成。

 按照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20%的规定, 确定第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为 9 名 , 纪委委员 候选人为 7 名 。

  二、 “两委” 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党章》 等有关规定, 党委委员 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 纪委委员 应有坚强的党性和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

 同时, “两委” 委员 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能够把党的方针、 政策同十堰管理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讲党性, 讲原则, 识大体, 顾大局。

 4、 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 以身作则, 密切联系群众。

 5、 具有 5 年以上党龄。

 三、 “两委”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程序 提名 推荐“两委” 委员 候选人, 要坚持群众路线,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采取自 下而上、 上下结合、 反复酝酿的方式, 充分发扬民主, 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提名 推荐“两委” 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程序为:

 1、 基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 , 按照“两委” 委员 的条件, 采取无记名 投票的方式推荐提名 , 推荐党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不多于 9 名 , 纪委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不多于 7名 。

 2、 所属党委、 直属党( 总)

 支部根据多数党员 意见,提出“两委” 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名 单, 将推荐结果汇总统

  计, 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 17: 00 前将十堰管理部第一届“两委” 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 推荐名 册( 见附件 1、 2)

 及电子文档报党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胡海兵)

 。

 3、 十堰管理部党委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 确定“两委” 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名 单并上报公司党委审批。

 4、 经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 将“两委” 委员 候选人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最后将候选人名 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 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选举“两委” 委员 是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之一, “两委” 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 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单位要在十堰管理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严格程序, 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避免工作简单化, 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提名 工作。

 2、 做好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 学习《党章》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和本通知, 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两委” 委员 的构成、 条件和推荐提名 程序,教育广大党员 在提名 “两委” 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时, 要从十堰管理部全局和党的工作需要出发, 以对党的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发表意见。

 3、 发扬党内民主。

 各党支部在提出“两委” 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时, 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充分尊重党员 的民主权利, 认真听取广大党员 的意见, 准确把握“两委” 委员的构成、 提名 条件, 保证提名 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要确保全部基层党支部参与酝酿推荐“两委” 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

 4、 确保工作进度。

 各党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开展“两委” 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

 对推荐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要及时与党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 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十堰管理部党委, 保证如期完成“两委” 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附件:

 1、 《中共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第一届委员 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 推荐名 册》

 2、 《中共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 会委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 名 册》

 中共十堰管理部委员 会

  二○一二年十月 八日

  附件 1 中共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名册 推荐单位:

 姓 名 现任职务 推荐情况 推荐党支部数(共

 个)

 选举单位数 推荐党员数(共

 名)

  选举单位(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中共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名册

 姓 名 现任职务 推荐情况 党支部数(共

 个)

 选举单位数 党员数(共

 名)

  十堰管理部办公室

  2012 年 10 月 8 日 发

篇四:两委委员推荐是否需要每一名党员书面推荐

“两委”委员产生程序 在县区党委换届工作中, “两委”委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 确定下届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原则

 在考虑县区“两委”的组成人员时, 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兼顾, 注意结构。

 县区委委员、 候补委员人选一般由下届县区委常委人选, 人大、 政协党组书记、 县区政府党员副县区长、 党群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党员负责同志、 乡 镇党委书记等组成; 县区纪委委员人选一般由下届县区纪委书记、 副书记人选、 县区纪委机关的有关领导干部、 乡 镇纪委书记和县区直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 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对新一届县区委委员、 候补委员、 纪委委员进行全额推荐, 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委负责组织。酝酿推荐县区委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

 推荐党的委员会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人选要按照党的委员会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规定的差额比例进行全额推荐。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一般应有:

 县区党的委员会委员、 候补委员; 县区人大常委会、 政府、 政协的党组成员; 县区纪委领导成员; 县区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政府工作部门、 人民团体的党组成员; 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 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等。

 民主推荐必须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 公开初步人选的数量、 条件、 构成原则, 对推荐的时间、 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 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够了解上级党组织的意图, 掌握推荐人选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要广泛发扬民主, 充分走群众路线,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或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使推荐的初步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 研究确定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并组织考察

 县区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 提出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由县委组织对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其中常委、书记、 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考察。

  四、 确定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下届县区委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由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经常委会集体讨论, 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参加会议人员到会, 在认真听取推荐、 考察情况汇报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五、 呈报下届党委、 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县区“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 要在 5 月 3 日前完成。

 “两委”委员人选同常委、 书记、 副书记人选一并报市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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