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反馈意见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针 对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的 书面反馈意见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市审计局对路桥板块审计报告,公路集团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设施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公路集团正在制定、补充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特别是对资产的实物管理、费用调整或减免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必须采取逐级上报和分级授权。

 二、关于服务区承租商选取未公开招商,租金减免依据不足

 上海高速公路服务区较少,潜在从事服务区经营的企业也很少,不具备公开招商条件,但高速公路服务区是不可缺少的设施,如果自行经营,成本太大,因此采取委托经营。

 承租商提出要求租金减免的报告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总经济师、总经理均有相关批示,而并非审计意见中所说的仅仅运管中心内部签报确定租金减免。

 三、关于部分租金未及时收缴 对于未有报批减免手续的相关合同,已经采取追缴等办法。

 四、自营高速公路运养护管理不够规范

 1、长江隧桥公司养护费用控制不严 (1)关于额外支付车辆清障施救牵引费 128 万 长江隧桥运行养护合同每年有 1500 万暂定金,按合同第四条第 3 款约定“支付按另签订的三方合同规定办理”,根据该约定长江隧桥的牵引清障施救由比选确定,比选文件

 的车辆配置要求是按“四备一”要求设定的限价,由于长江隧桥开通后车辆流量上升和世博会要求等情况,交通管理部门(详见附件 4-8)认为 5 辆牵引车不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从 2011 年 4 月至今运行现场实际配置车辆为 7 辆,具体布置为浦东五号沟 2 辆、长兴岛收费站 3 辆、陈海公路收费站2 辆,合计 7 辆。增配的 2 辆车费用 64 万/年,该费用经过第三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

 (2)关于长江隧桥未严格执行考核办法扣减养护费 2012 年一季度养护考核费扣款,在 2014 年第四季度费用中已经扣除。

 (3)关于长江隧桥免费通行证的意见:2015 年已经停止发放通行证,同时公路集团已经制定了公务卡管理规定,加强公务卡的管理。

 五、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承发包管理不合规

 城投高速 2012 年初接管 G1501 北环,随即开展北环大修工程准备工作。北环大修工程作为高速公路修缮工程,城投高速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确定本项目勘测设计无需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邀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准确

 沪申公司关于宝安、曹安(4 座)加油站收购费(中石油上海石油分公司)731 万元,已于 2014 年底确认收入。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8 日 联系人:吴坤

 电话:159005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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