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监理总结(范本)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规统建倪家营安置房一期Ⅰ标段 (8、10、12 栋)

  安全监理规划

 编

 制:

 审

 核:

  编制日期:

  云南发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一节工程概况

 1 1.1 工程 概况

 工程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倪家营项目一期Ⅰ标段(8、10、12 栋)

 工程地址:昆明市经开区倪家营 建设单位: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昆明营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云南发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云南华阳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简况:8#楼单栋建筑面积:15018.94 ㎡,其地上面积为:14500.31㎡,地下建筑面积为:518.63 ㎡,层数:地上 33 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99.3m。10#、12#楼单栋建筑面积为:15300.39 ㎡,其地上面积约为:14214.87 ㎡,地下面积约为:1085.52 ㎡,层数:地上 33 层,地下两层;建筑高度 99.3m。地上总面积总约为 42930.05 ㎡,楼栋地下室总面积约为:2689.67 ㎡,地下室总面积约为:19655.52 ㎡。Ⅰ标段总面积约为:62585.57 ㎡。

  第二节

 安全监理的依据

 1 2.1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表

 类别 名

 称 文

  号 颁 布 机关 施行日期 国 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第 70号 全 国 人大 2002.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家主席令第 91号 全 国 人大 199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主席令第 83号 全 国 人大 1997.10.1 国 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国务院 2004.2.1

 行 政法规 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号 国务院 2004.1.13 部 门规章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 128 号 建设部 2004.7.5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3]82 号 建设部 2003.4.17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 号 建设部 2008.5.13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 号 建设部 2009.5.13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建 质 [2005]184号

 2005.6.7 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建质[2006]18 号 建设部 2006.1.25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 市 [2006]248号 建设部 2006.10.16 云 南省 法规 及部 门规章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 1 号 云 南 省建设厅 2005.7.1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报监管理规定》的通知 云 建 建[2004]393 号 云 南 省建设厅 2004.6.25 2.2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常用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表

 类别 规范标准名称 规范标准编号 综合类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306-85 基坑工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高处作业员吊篮安全规则 JGJ-5027-92

 脚手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 建[2000]230 号 垂直运输机械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JGJ5144-94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96 安全防护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32-90 工 程 建 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版

 2.3 合同、安全措施

 2.3.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3.2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3.3 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第三节

 安全监理目 标和重点

 1 1 、

 安全控制目标

 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应该是工程合同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就是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规范关于工程安全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施工安全自始至终处于严密受控状态。以确保合同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时,应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使之高效运转,采用规范化的方法和程序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和每一个施工点上。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常态化,并通过监理的现场平行检查和抽检等辅助工作,合力共筑坚实的安全防火墙。

 2 2 、安全控制重点图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包括安全监理条款)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统筹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熟悉项目特征资料、项目建设条件、有关施工承包单位资料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规范标准 施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分析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 工

  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规划)

 阶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单独编制)

 段 及

  配备安全监理的检测工具和有关安全管理资 安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全

  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监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 理

  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人员资格 工 作

 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危险源施工的现场巡查监督 施工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或安全会议 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原因 安全资料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控制重点图

 第四节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制度、职责

 4.1 、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1、总监理工程师任安全组长。

 2、安全监理员为:王明刚。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督察工作 。

 4.2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监理方必须建立五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重点看其安

 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其次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制定,也就是说是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了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对于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存在缺陷、漏项的技术措施,要提出整改意见。

 4.2.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4.2.3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2.4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2.5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3 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3.1 项目总监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1)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程,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2)建立安全监理保证体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指标,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安全管理及其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制定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 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8)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0)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以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12)审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13)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3.2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宣传、贯彻国家及地区、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年度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2)根据《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实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配合对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核。

  4)实行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

  5)抽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证明、政府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6)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

 4.3.3 项目土建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划》,根据环保、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3)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4)在进行验收签字过程中,对四口、五临边、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部位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

 4.3.4 项目电气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在机电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划》,根据安全技术措

 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2)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负责,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

 3)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4)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安全监理。从租赁、安装、设备自身资质把关,加强对安全协议签订、现场安全交底、产权单位的自检、设备完好性等方面做好监理。

 4.3.5项目水暖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1)在水暖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划》,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2)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水龙带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

 3)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证上岗、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节

 安全监理规划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和控制安全的环节较多。根据《建筑法》,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但由于部分施工总包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工地安全管理上的松懈,易造成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于是,政府对作为项目建设第三方的监理单位陆续提出了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与管理的职能要求。监理对施工安全的控制也从后台逐渐走向前台,安全控制责任日益加重。事实上,在施工实物形成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许多施工安全措施的切实落实。如现浇楼板结构施工中模板支撑系统既为施工技术措施,又是保证结构安全的措施,可见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为了规范公司所有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或安全控制与管理的行为,根据本工程情况起草了《安全监理规划》,现将安全监理程序、要求和工作要点等主要内容加以介绍。

 1 、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1 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2 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 1.3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如:基坑围护、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吊和井架等); 1.4 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与准用证; 1.5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1.6 协助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1.7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2 、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

 2.1 安全监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2.2 工程建设监理项目部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经公司正式任命的项目总监负责在监理项目部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 2.3 生产管理办法对监理项目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2.4 生产管理办应负责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监理人员和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并定期监督检查监理项目部按照作业指导书的各项规定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所属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5 监理项目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监理项目部和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项目部必须专职设立),在项目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 、 安全监理工作 程序及要求

 3.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3.2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组设计及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也可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及其控制要点,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3.3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3.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3.5 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监理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市政工程或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应独立记录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3.6 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投资少的工程将安全工作放入月报中编制)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 3.7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要求。施工安全风险点的确定可参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的内容确定; 3.8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周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并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相关的监理监控要求应遵照《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有条件的监理项目部应使用照相或摄像的手段正确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应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之一; 3.9 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至二次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

 风 险 因 素 典 型 风 险 因 素 技术风险 设

 计 设计内容不全、缺陷设计、错误和遗漏、使用规范不恰当,未考虑地质条件,未考虑施工可能性等 施

 工 施工工艺的落后,不合理的施工技术和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不当,应用新技术、新方案的失败,未考虑现场情况,未按施组设计组织施工等 其

 他 工艺设计未达到先进性指标,工艺流程不合理,未考虑操作安全性等 非技术风险 自然与环境 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不可抗拒自然力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等

 组 织 管 理 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质保体系,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不足,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协调不够等

 合

 同 合同条款遗漏、表达有误,合同类型选择不当,承发包模式选择不当,索赔管理不力,合同纠纷等 人

 员 现场施工人员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能力、效率、责任心、品德等),施工安全意识薄弱和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 材

 料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供货不足或拖延,数量差错,质量、规格有问题,特殊材料和新材料的使用有问题,损耗和浪费等 设

 备 施工设备供应不足,类型不配套,故障为排除,安装失误,选型不当等

 3.10 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整改期限。“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可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3.11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施工安全监督的政府部门; 3.12 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 “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3.13 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在 12 小时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工程事故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巡视,发现违章操作、安全隐患 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 口头督促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不合格 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整改合格 同意下道工 序施工 指令停工整改 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

 指令承包单位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对承包单位整改情况 进行复验 监理总工程师 复查审批 复查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

 承包方及时整改 承包方未及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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