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评分范围
1 证照和资质 11 证照齐全(有注册登记资料,取得档案中介机构服务机构备案)得 5 分,否则得 0 分。资质优秀(取得质量体系认证)得 6 分,一般得 3 分,差得 0 分。
2 投标人相关专业素质 16
拟派的项目成员具有市级或以上档案局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培训证书的,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最高得 4 分。近 2 年以来有承接过党委政府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服务的得 8 分。获档案业务相关奖项可加 2 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或档案馆员中级资格可加 2 分。
3 项目工作计划 25 按照项目需求对本项目制定工作方法和流程,给出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工作进度,详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工作计划详细,可实施性强,措施得当得 25 分,一般得 12 分,差得 5 分。
4 项目安全保密性管理方案 12 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5 违约承诺 8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评价为优得 8 分,为良得 4 分,评价为中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6 诚信情况 8 根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情况进行评审。
7 价格 20 取最低投标价作为基准价格,等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定为 20 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则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格/评标价×2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