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改

  1

 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改造工程

 项目编 号 :

 FZGY- -7 CGYQ20170037

  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小写)

 996351.43 元

 (大写)

 玖拾玖万陆仟叁佰伍拾壹元肆角叁分

 招标人:

 颍 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7

 年

 8 8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53 第六章

 图

 纸 ........................................................................................ 5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7 第九章

  ...................... ............................................................................ 72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 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改造工程

  1.2

 项目编号:

 FZGY- - CGYQ20170037

 1.3 招标人:

 颍 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行政辖区内

  2.2 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

 约 约 99 万

 2.4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 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类似业绩 要求:/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即日 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段 费每标段 500 元,售后不退。前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年 9 月

 19 日 日 9 时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阜阳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新三中斜对面)。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网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 网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ct.org.cn 心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jyzx.fy.gov.cn 颍泉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yqqzc.gov.cn )

 7. 联系方式

  招 招 标 人:

 颍 颍 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联 系 人:

 申主任

 电 电

 话:

 13605589968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地

 址 址:

 阜阳市苑 中央豪景小区西苑 4 号楼 1 单元 601 室

 联 联 系 人:

 李 李工 工

  电 电

 话:

 1825687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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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颍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申主任

  电

 话:

 136055899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18256870050

 电子邮箱:996982020@.qq.com

  1.1.4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行政辖区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 /

 区段 工期:

 /

 日历天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 符合< <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 规定。

 (3)其他要求:

 、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

  6

 1.5 费用承担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996982020@qq.com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 在 阜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 集 中 招 投 标 )

 交 易 中 心( http://jyzx.fy.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 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jyzx.fy.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

  7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圆(¥1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如基本账户开户行不能办理汇票业务,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原件,并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否决其投标 帐户名称:

  阜阳市颍泉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阜阳市科技支行

  账

 号:

 2081 8201 5999

  (用途请注明 XXX 项目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5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

  )份

 3.7.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7.7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递交时间:

 2017 年

 9 月 19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检查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

 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

  8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

 7.2.2

 履约保证金 担保形式:现金 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10% 中标通知发出后 7 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最高投标限价

 996351.43 元(含预留金 7 万元整)。

 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 10.3 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10.4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5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10.6 解释权

  9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1 缺陷责任期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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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否决其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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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13) 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4 交易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第 2.3 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查询,无需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3.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天,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查询,无需确认。

 3. 投标文件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附件;

  13

 (2)

 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投标函中的格式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留置并开具收据。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予以解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备案后 5 日内由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

 3.4..5 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按照阜政办【 2015 】1 21 号文件执行。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可不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以上证书、证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2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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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函及附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采用两阶段评标办法时要将投标函及附件分开包装)

 3.7.5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8 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单位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编制人等应填写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不得填写见商务标、技术标或第?页等形式。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或集中包装均可,如果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15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1 5.2.1 主持人按 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8)开标结束。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16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也可以重新招标。如顺延,顺延的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顺延的中标候选人须承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日 招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前到市检察院办理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 号文件执行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其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书面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17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 9.5 异议、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法)

  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条款

 1、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条件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最高投标限价)的。

  7、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8、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13)

 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时间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

  10、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除以上情形之外,不得否决投标。因不可预测情形需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慎重作出决定。

  在评标过程中因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投标后,评标委员会准备对该项目废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告知该项目招标人废标的理由。

  19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核对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是否与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符 合 性 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符合“投标函”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注:1、 、 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 件中, 无需提供原件。

 2 、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如果由于投标文件中提。

 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到有效信息,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

  20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 3.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商务标的评审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评标基准值的计算→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投标文件评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1 4.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 4.2 评标顺序的确定: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21

 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 投标限价和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得入围投标人数和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1 4.2.1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

 1 1 、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大于等于 0 10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大于等于 0 30 家时,去掉总家数 20%数 的最高价,去掉总家数 10% 的最低价(不足部分四舍五入为整家数),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小于 0 10 家时,则全部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2 2 、取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 A 值。

 3 3 、A A 值以下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B B 。

 4.2.2 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对等于评标基准价及以上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取前三名,依次进行评审,若评审有一家不通过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以投标企业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分高的优先(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网站对信用评定结果进行查询);若信用评分也相同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名次。

 4.3 3 投标文件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2

 5.4 评标结果

 5.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其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 6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 用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 2 条。

 1.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1.2.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1 发包人工作 2.1.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

 /

  日内由发包人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开工前

 /

 日内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由发包人装表计量。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

 /

  日内由发包人完成。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

 日内由发包人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在开工前

 /

 日内完成。

 (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2.1.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2.2 承包人工作 2.2.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监理单位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用房。

  24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安徽省及各地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

 (5)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3.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3.1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3.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 3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

 2

  日内工程师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3.1.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合同段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应服从和满足发包人对于整个项目群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并能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的需要进行调整。

 3.2 工期 3.2.1 每提前竣工一天,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的奖金;奖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 3.2.2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1

 的违约金;工程延期

  5

 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万分之

 2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延期竣工

 15

 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4.. 合同价款与支付 4.1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变更价款和签证价款等风险以外费用另加。

 4.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款的 30%,完成总工程量的 80%,付至合同价款的 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款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满 1 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2)工程竣工决算,必须经审计后方可办理。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暂留履约保证金的 50%做为农

  25

 民工工资保障金,60 天后,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予以退还。

 5. 违约 5.1 违约 5.1.1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5.1.2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6. 项目经理的要求 6.1 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要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承包人如果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方可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不少于 22 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 小时,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每月不少于 22 天常驻现场,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

 小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关键工序时段应常驻现场,否则是为不到位。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到位,每人每天按人民币

 壹仟

 元(¥

 1000

 )在当月进度款中扣罚,同时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做出任何决定,甚至有权勒令承包人退场,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任何一人离开现场应征得甲方代表同意。上述违约不包括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为上述人员不适合本项目的情况。

 6.2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工程师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利;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

 7. 分包与配合 7.1 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第 38 条的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2 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

 (1)

  /

  (2)

 /

 7.3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7.4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

 /

  %作为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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