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操盘合同(分成模式)
1 总则 1.1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操盘方):
1.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甲方将其合法管理帐户(账号 )授权乙方操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2 约定内容 2.1 乙方以保证金方式取得甲方帐户的操作权限,且乙方承担操盘的全部风险, 甲方授权给乙方的账户的合作操盘资金为乙方初始保证金的 5 倍,即初始保证金比例为 20 % 。
(初始保证金 ,初始总资产 )
2.2 当账户盈利时保证金数额相应增加,增加数额为盈利数额,当账户发生亏损时保证金数额相应减少,减少数额为亏损数额。
2.3 当账户发生亏损时,乙方须补充保证金,以维持保证金比例在 20 % 或以上,当任意时刻保证金比例(当前保证金 / 初始总资产)低于 10 % 时,甲方将锁定账户以限制乙方继续买入股票,直至乙方补充保证金,使保证金比例大于 20 % ,或者账户总资产上涨至保证金比例大于 15 % ,在此之前,甲方有权卖出该账户的部分或所有股票以控制风险。
2.4 每周五收盘后对当周盈利进行分配,当周盈利的计算方式为:当周五收盘后账户总资产 - 上周五收盘后账户总资产 - 当周转入资金 + 当周转出资金,分配比例为甲方 30% ,乙方 70% ,如当周盈利为负则不进行分配 。
2.5 乙方保证每周交易额至少达到合作操盘资金的 1 倍,否则当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账户管理费,管理费为初始总资产的 0.5% 。
2.6 乙方不得操作 ST 股、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及其它甲方认为有较高风险的股票。
3 风险揭示 3.1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须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须详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以便正确、全面了解证券合作操盘网上交易的风险。
3.2 技术风险揭示 3.2.1 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证券交易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共同的风险外,还有其特有的风险,如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3.2.2 互联网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亦存在病毒入侵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
或由于乙方不慎将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盗用,均存在乙方账户被他人盗买盗卖的风险。
3.2.3 乙方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
3.3 规避风险建议 3.3.1 乙方务必注意个人信息资料的保密,账户密码妥善保存,如意识到密码可能泄露,请及时修改密码。
3.3.2 乙方用于交易委托的电脑必须安装可信赖的病毒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软件,并确认其正常工作。
3.3.3 乙方如遇个人电脑系统、网络通讯或者网上交易相关软件出现异常情况,应暂时停止网上委托。
3.4 特别提示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表明乙方已完全了解网上交易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以及自 身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并承诺自行承担。
4 附则 4.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且款到保证金帐户即正式生效, 有效期 个月 。
4. 2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3 甲方为乙方特设如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 乙方账户(用于接收退回的保证金和支取的盈利):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股权投资及回购合同(单个公司股权转让模式-非上市)
股份定向认购合同(单个公司股权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模式-非主板上市企业-认购加回购)
股权投资及回购合同(和公司一起投资公司,由发起股东回购由公司担保模式-非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