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系统的科学理论,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一定要在反复深入学习中加深理解,在理解中认真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工作的自觉性。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法制宣传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法制宣传工作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直接关系到民主法制建设的性质和前途,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推动“五五”普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学发展观是我党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做好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的根本指针。因此,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会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确保法制宣传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通过举办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者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武装头脑,不断开创法制宣传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全力推进“五五”普法,奋力开创我市法治建设新局面的目标。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制宣传工作的始终  

    法制宣传工作,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才能融入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才能健康、持续长久发展。  

    要把坚持为发展服务的思想贯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法制宣传工作必须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工作;科学发展观是检验法制宣传工作服务大局成效的重要标杆,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要全力以赴地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要毫不犹豫地去改。要自觉把法制宣传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思考,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强化职能,优化法律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保障。  

要把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一核心落实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就是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推动全民学法工作不断深入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人口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重点对象学法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12.4”法制宣传日、“三下乡”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专业法部门和村(社区)结对共建“五个一”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各类法制新闻、征文、书画、漫画、短信评比、举行大规模的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等举措,切实增强“法律六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要把坚持全面协调发展的思想贯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法制宣传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处理好服务大局与认真履行职责的关系,实现工作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抓好目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又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在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普法阵地建设、普法工作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实现突破,夯实法制宣传工作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学习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找准工作定位,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发展机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全市法制宣传工作的思路,找准科学发展与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的结合点,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要在建立法制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有新突破。法制宣传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持续创新发展,离不开完善机制保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形成全市法制宣传工作大格局。创新和健全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检查、考核、评估、保障和监督等各项机制。从法制宣传制度建设的实际出发,在总结新经验中制定新制度,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不完善和有缺陷的制度,要进行补充和完善,力求实现制度的完整性、统一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要在推进法制宣传工作思路、内容、形式上有新突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根据社会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变化,坚持服务人民群众,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与内容,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手段的创新,发挥强势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网络宣传的互动作用,发挥数字多媒体的快捷作用,探索法治文化阵地的渗透作用。加强信息化服务,不断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要在法制宣传组织保障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建立法制宣传工作人才队伍培训机制,提高从事法制宣传工作队伍的法律专业化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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