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强化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无论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还是统筹兼顾,最终都要落实到发展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财政改革日益深入,从客观上对财政工作、财政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要积极探索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  

 所谓精细化管理,就是以“精确、细致、深入、规范”为特征的全面管理模式。也就是说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笼统、模糊的管理要求,将管理对象逐一分解、量化为具体的数字、程序、责任,使每一项工作内容都能看得见、摸得着。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精细化就是通过完善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实行部门预算执行的精细化管理,把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到财政预算范围内、细化到每个预算科目,让每一笔钱的去处都清晰可查。要实现这一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建立人员信息库和车辆信息库,核实核准人员和车辆情况。按照统一预算编制政策审核人员、车辆等信息,分门别类建档,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有效依据。逐步构建统一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切实将部门预算的审核关口前移,提高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用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发挥基础信息的基础性作用,实现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管理。二是分类管理部门的基本支出。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减轻部门单位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基本支出均等化的要求,对部门单位的基本支出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完全由财政拨款单位和完全由预算外资金拨款的单位采取基础信息直接生成对应的资金来源,而不再由部门单位填报;对于既有财政拨款资金,又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由财政部门根据公共财政供给政策及收入情况确定;对于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单位可根据前三年平均水平确定。三是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项目支出的滚动管理,结合财政部门预算项目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调整存量项目,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保证必需和重点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预算追加、调整的,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重点对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及其产生的效果进行审核,评价、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其次是规范部门会计核算。现行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的编制,主要是编制到项目大类,细分到项目具体支出明细。对政府的支出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另一类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特别是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更加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了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可以清楚地反映政府的钱干了什么事、最终用到什么地方,但在实际工作中,尚没有完全做到。因此,应建立财政部门与部门单位之间会计事项共管平台,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所有项目使用管理和监督,从而在财政、部门单位之间建立专项资金共同管理机制,并借助银行的专业管理,实现项目资金封闭运行,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各部门单位对项目资金的核算,都要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核算,设置收支明细账,做到每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核算清楚、准确,对财政拨付的每笔项目资金收付业务记录详细、真实。第三是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力度。财政直接支付就是对财政拨付的资金按照规定的要求直接支付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有利于增强财政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提供商品、劳务的单位或个人账户。对部门单位的会议费,可直接支付到宾馆饭店,尽可能减少部门单位授权支付。第四加强支出绩效考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的核心是要构建与现行公共财政体系相一致的评价体系,支出绩效考评,则重点集中于事后的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是对项目支出实施效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和评价。每年度结束或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必须对项目绩效,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财政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每年都要排查一些重点项目或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和重点评价,结合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对项目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全面考评。第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要实行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精细化,必须强化财政监督,只有加强财政监管,才能减少和杜绝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确财政资金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应从单纯为基建投资服务,拓展到为政府财政支出监督的全过程。加强队伍建设,对评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评审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控制体系,通过自身内部自我约束、自我制衡,增强管理资金责任,管理各部门资金的工作人员对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和专款专用情况负责,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管,对财政监督查出的违规问题,要按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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