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海口市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委办【2010】19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学校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强大肌体的细胞,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组织处于学校的政治核心地位,是党在学校工作的战斗壁垒,担负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教育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保证、支持和监督校长按规定行使职权,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完成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艰巨任务。
  (二)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的紧迫性。近年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章程和“十七大”精神,积极探索学校党组织建设,通过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校党组织在完成创建教育强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完成教育各项改革等重大任务中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共产党员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是,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有的对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工作不到位,重点不突出,参与决策意识不强、质量不高、效果不佳;有的对党的自身建设抓得不紧,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的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有的党员先进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不好、群众的威信不高,甚至个别党员理想信念淡化,法纪观念薄弱,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有的做教职工思想工作不经常、不活跃,在群众中缺乏吸引力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的根本落实,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在发挥政治核心和服务保证工作中的任务
  党章规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学校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指示,统一思想认识,使党的意志变成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发动党员在教学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组织和带领群众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
  (二)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方式保证学校行政负责人按照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向办学。
  (三)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工作情况,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包括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计划、重大改革计划、重大财政开支计划、学校机构设置、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方案、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等。学校重大问题必须先经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培养和推荐学校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学校党组织要按照选拔领导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积极向局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任职人选。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候选人的产生,可以是局党委提名产生;可以是校长提名,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产生;可以是召开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产生;可以是竞争上岗产生;可以是组织提名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产生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的产生,可以是局党委提名产生;可以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无论是何种形式产生的候选人,都必须具备任职条件,严格遵循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讨论、任职公示、组织谈话程序。学校中层干部候选人产生后,党组织考察,提出意见,形成方案,提交由书记主持的校级党政干部联席会议讨论,在征得多数同意后,由校长聘任。
  (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组织直接领导包括师德建设在内的干部、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要经常分析师生的思想政治状况,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制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实际,经常对干部、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六)对学校教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指导和支持教工会、共青团独立开展工作。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以及大会的议程和主席候选人名单,要递交党组织审议批准。学校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会工作汇报,讨论工会的重大问题。凡涉及到重大改革问题的重要会议,吸收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要保证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审批学校重大决策,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维护教职工民主权益和具体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把团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团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团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尊重团组织的工作职权,支持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经常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团的工作。
  (七)做好统战工作,定期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听取意见,发挥其作用。
  三、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坚强战斗堡垒的形成与巩固,事关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要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加强“一班人”思想作风建设,实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学校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章要求,按时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任务情况,设置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人数,依照规定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把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思想作风正派、组织领导和教学业务水平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教职工拥护的同志,选进党支部(总支)委员会。
  (二)加强思想建设。要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按党的政策办事的能力。“一班人”要做到: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带头自律,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原则。学校党支部(总支)实行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党支部(总支)内部的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必须认真执行。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四)加强作风建设。党支部(总支)“一班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贯彻上级指示一定要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落实;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经常深入到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中,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广开言路,纳真言,听得进不同意见,勇于自我批评;要坚持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作风,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动员广大教职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新的要求,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班子团结。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不分家,互相配合。党政“一把手”之间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多提醒,工作到位不越位,支持不拆台。“一把手”工作作风要民主,支持副职大胆工作,勇于承担领导责任;副职要尊重主要领导,主动汇报思想和工作,创造性地完成分管任务;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同心同德,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谅解,开展经常性的交心通气活动。
  (六)加强廉政建设。要抓好以廉洁自律为中心的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进校园的各项工作,抓好反腐倡廉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党内事务民主、公开、透明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督促学校行政负责人实行校务公开,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组织好班子成员和行政负责人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自觉接受教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七)加强组织监督。学校党支部(党总支)每季度要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批评和意见,保证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成员要编入到每个党小组,定期向党小组汇报思想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工作、作风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八)加强物质保证。局党委和各学校除留用党费用于党建专项活动外,还要从公用经费中拨出一定专款为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党员活动室配置要尽可能达到“十有”即:有专用的党员活动室;有新党员举行宣誓仪式的各项内容和设施;有党组织情况一览表;有悬挂或张贴党内主要制度和永久性的党建标语;有党组织的主要任务、主要职责;有党组织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党员学习资料;有支部活动记录本、会议纪录本;有党员开展活动登记本、公布栏;有电视机、dvd等党员电教设备。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措施,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关键是要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一)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这个根本目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联系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地增强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作风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党内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党支部和党小组开展活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开好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思想汇报、党员鉴定、评选先进党员等活动,努力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着力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同志的思想问题。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推迟召开。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问题;讨论研究党员奖惩以及自身建设问题;讨论、研究和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问题。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的文件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根据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等党务工作事项。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解决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问题为主要内容,沟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
  党员领导干部经常上课,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政策以及科学文化知识等。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一年组织一至两次。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表彰先进,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从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三)组织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要将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原则、方法融为一体,成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与“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塑造高尚师德结合起来,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深受学生欢迎的活动。比如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 “讲党性、重品行、比贡献”活动、“党员先锋岗”活动、“关爱学生,建和谐校园”活动、“党员结对子”活动、“最佳党日”活动、“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等,并把这些主题实践活动变成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
  (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加强党的性质、宗旨、党的路线、纲领的宣传教育,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工作先进,文化程度较高,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同志吸引到党内来。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坚持有计划发展、质量第一的原则,入党自愿的原则,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把握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吸收,预备党员的转正三个环节。
  (五)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流入教育系统的党员,是龙华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流入公办学校的党员,与在编教职工党员一样教育,一样布置任务,一样检查考评。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凡是有正式党员5人以上,有党组织负责人合适人选的,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5人,没有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党员纳入教育局流动党员党支部管理。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突出师德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做到岗位变换,理想信念不变;环境改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不变,努力为党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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