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政文化

  2009年1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及举报电话,这“五个严禁”,直指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这“五个严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那么,从这“五个严禁”如何看待法院廉政文化,这两者之间有何内在关系,笔者就这一问题,谈点肤浅认识,表一管之见。  


    一、法院廉政文化需要“五个严禁”这样的刚性约束  


    法院廉政文化需要“五个严禁”。法院廉政文化是指法院系统及其成员在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形成的关于廉政方面的思想观念、思想道德、精神品位、生活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及其物质载体的总和,作为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其目的是通过廉政文化的引导、启迪和熏陶,使作为法院成员的法官干警在润物无声的渗透和感染中,不断汲取优秀传统廉政文化精髓,融入高尚精神,树立起独立、中立、平等、公正、文明、正直、勤勉的现代司法理念,并以之指导和推进司法审判和法院各项工作。不可否认,人都是有欲望的。人体存在的有限性同宇宙万物无限性的矛盾,会诱发人的冲动。卢梭讲:“在正义的耀眼阳光下,名利是人类进步的驱动力。”但欲望不能无止境,应该有个度。人的需求包括先天性需求和后天性需求。“广厦千间,居之不过七尺;山珍海味,食之无非一饱。”先天性需求是有限度、易满足的,而后天性的需求和欲望,是没有边际的。“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的痛苦多生于欲望的“不可满足性。”马斯洛说:“人的一种需要在满足了25%以后,便有更高的需求产生。”没有一个人会七情泯灭、六根清净,人很容易享了清福又去追求洪福、艳福。由于犯了一个“贪”字,于是便演出了无穷无尽的悲剧。有的人“不拿点回扣,心不甘睡不着;拿了贿赂,心不安睡不着”,正所谓“拒贿惜日短,贪赃嫌夜长,反侧复辗转,何来清福享?”抵御诱惑最有效的办法,不是坐怀不乱,而是远远避之。崔永元在回答杨澜问及遇到的最大诱惑时说:“是钱,给楼盘剪彩,一剪子50万元。”“为什么不去?”“我觉得我抵御不住。我是没法控制自己的一个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别去碰它,别沾这个事。我非常爱钱,就是不敢用这种方式去挣。”远离诱惑,远离陷阱,是一种聪明睿智,是一种自我保护。孟子说:“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人有所不去做的事情,才能做成更重要的事情。《红楼梦》里,袭人开导宝玉:“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现在我们有极少数法官,办案审判执行,谁赢谁输,不认为是拿了人民的俸禄,应尽之责,而看作是对胜者赢家的帮忙恩赐,“我帮你判决此案胜了”,“你应该理所当然感谢我”,“我帮你把几万、几十万、上百万的钱执行到位”,“你就应该意思意思”。有的甚至狮子开大口:按一定的比例分成,不然就叫不懂味。这几乎成了一个潜规则。这是何等的危险,不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不用“五个严禁”约束行吗?
    “五个严禁”不是新鲜事,“似曾相似”。有人说,“五个严禁”以前都有,并不是新东西。这说明:一方面这些问题存在未能杜绝。另一方面说明最高院整治司法腐败的决心。一位国内知名的反腐研究者这样评价:“从前我确实听说过类似的禁令,但一般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发。这次如此高调地向全社会公开,实际上是法院系统向全社会作出的承诺”。“五个严禁”既然公布于天下,  我们的法官谁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违禁?其实,人的形体就是两个字的化身:并扰就是一个“小”字,张开就是一个“大”字,这是不是上天的有意安排,抑或暗藏玄机:有时候人要“小”,夹起尾巴做人,谨慎办事,有时候人要“大”,不卑不亢,顶天立地。这就告诫我们法官:有时不能作为,有时要作为,不作为是为了作更大的为!
    “五个严禁”是司法廉洁的本质要求。据统计2008年湖南省法院系统处理违纪违法干警54人,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5人,给予其他处理的6人。特别是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长沙市中院唐吉凯等案件,在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们形象地把司法审判喻为等腰三角形,现在人们把司法腐败说成是三方模式:即当事人请托行贿,代理律师穿针引线介绍贿赂,法官受贿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人在世上最难的,有时候不是不明白大道理,而是明白了大道理,却做不好小事情。“五个严禁”不仅是大道理,而且也是容易做到的小事情,就看我们法官是否自觉遵守,不越这个雷池。有人心存侥幸,用鲁迅阿Q自欺欺人的精神自我安慰,自我麻醉:“我就接受当事人吃了一次饭,洗过一次脚,当事人未必举报?”天下没有不收费的午餐,当事人的馅饼吃了,是要噎喉咙的。英国地震学家穆森说:“你可以收买质量检查员,但你不能用金钱收买地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人说:“是律师、朋友邀我去吃、去玩的,与当事人无关,这难道也犯了‘五个严禁’”?律师不请张三李四,偏偏请你这个主审法官,不是想要你这个裁判法官屁股座在他那边,这律师得了神经病?须知,法官的屁股坐歪了,其掌控的天平也就歪了,判决肯定不公正。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等同于十次犯罪。这对法官而言,不是知法犯法吗?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一刃刺向邪恶,伸张正义;一刃刺向法官自己,枉法裁判!西方有句法谚:“法律不会说话”,意既法律是靠实施法律的人说话的。“判决一张纸,横竖都有理。”这有理就是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言人”裁定的。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就是因为极少的法官不廉洁,影响了整个法官、法院形象。通过“五个严禁”这个抓手,就是要树立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二、“五个严禁”是法院廉政文化最切中时弊,解决最敏感问题的制度规范  


    要预防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院、法官形象,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是,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应该就是“五个严禁”规定的问题。因此,要深刻认识“五个严禁”在法院廉政文化、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1、“五个严禁”是法院廉政文化架起的一条高压线。“五个严禁”在法院干警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之间架起了一条高压线。脚踩线、手摸钱,就要触电,轻者击倒,重者击亡。这条高压线,威力十足:一是覆盖全面,涵盖最常见的请托说情干预依法办案的行为;二是适用广泛,不仅适用于直接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法官,而且适用于全国法院所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三是惩处严厉,违者不仅要依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聘用人员一律解除聘用合同。这表明法官违反“五个严禁”的成本是高的。有一位法官算了一个成本账:“本人到退休还有20年,如果现在丢掉法官这个饭碗,就要失去100多万元,太划不来了。”四是监督严密,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提供线索。且这线索每月上报到最高院,谁违禁,就要查谁,谁也袒护不了谁。
    2、“五个严禁”是法院廉政文化保护法官的一个护身符。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道:“知道在适当时候管住自己的人,才是一个聪明的人。”我们法官头脑里装了管住自己的“五个严禁”护身符,不去犯禁,就会相安无事。“一人不廉,全家不圆”。法官出了问题,人财两空,举家哀痛,有的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湖南省高院原政治部副主任、35岁的法学博士研究生李晓华在《忏悔录》中写道:“真正了解我的人都不会认为我是一个贪婪之人,但犯的却是贪婪之罪。如今举债20万退脏,除了原单位的房子,一无所有,老婆无业,小孩13岁,靠亲友接济过日子,一审判了11年,如此处境,教训不谓不深刻,代价不谓不惨烈!”古语云:“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杜牧在《阿房宫赋》感叹:“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人生其实很简单,只有两件事,谋生与乐生。“谋生”是人之为人的必须本事,能谋生才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乐生”则属于精神层面,是一种心态,与物质没有必然的联系。“天堂不在天上,地狱不在地下,天堂和地狱都在人的心里。”富足的人不一定乐生,贫穷的人也不一定不乐生。我们法官自觉不违“五个严禁”,清清白白办案,就一定能既谋生又乐生,心正人正,就不怕半夜鬼敲门!
    3、“五个严禁”是法院廉政文化治法官贪欲病、抵住金钱诱惑的一剂良药。哈佛法学院第一任院长克里斯多夫•哥伦布说:“一个人若投身于法律这一职业,其宗旨就必须是先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当然法官不是苦行僧,法官也有七情六欲,也要生儿育女。按照恩格斯的观点,人只有首先解决吃、穿、住,才能从事其他活动。问题是我们法官不能借办案捞好处,神圣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决不能成为我们个别法官私欲膨胀的工具。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与律师的不正当交往,过问他人办的案件,在委托评估拍卖中营私舞弊,泄露审判秘密,讨好当事人,凡此种种,说到底,就是一个“贪”字、“占”字作怪,借案生财,以案捞钱。唯有喝下“五个严禁”良药,增强自律免疫力,就不会被形形色色的“疾病”所击倒。人们常说法官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处处有陷阱,时时履薄冰。”稍有不慎,就会栽倒!
    4、“五个严禁”是法院廉政文化约束警示法官的紧箍咒。西游记里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七十二变,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本领了得,竟敢大闹天宫,就连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也奈何不得,让它三分。多少妖魔鬼怪谈猴色变,闻风丧胆。然而,手中无缚鸡之力的唐憎却把孙徒儿治得服服帖帖,靠什么法宝?就是靠紧箍咒。“五个严禁”就是管教法官的紧箍咒。常念此咒,法官头脑清醒,视之,望而生畏;记之,坚决不为。这正如歌德所说:“察觉旁人的错误志向并不难,难在察觉自己的错误志向,这需要很大神智清醒。”
    5、“五个严禁”是法院廉政文化抵卸说情风的挡箭牌。中国还不是一个法制很健全的国家,是一个人情社会、说情社会。法官办案,难免有来自领导、同事、朋友、同学、亲友等各方面的人托人为案子说情的。但有了这“五个严禁”,就可以把这无形的一支支说情的利箭挡回去。如:某舅子说:“姐夫请过问一下那个案子。”姐夫说:“我们法官有五个严禁,不能过问案子。”一位父亲对一名法官儿子说:“你亲姐姐的官司打不赢,你还在法院里当什么法官?”儿子对父亲说:“你是要我当一名人民满意的清清白白的法官,还是一辈子法官的饭一口吃了就滚蛋的法官?”人情利箭,抵挡不住,就会中箭落马。  


    三、在打造法院廉政文化中将“五个严禁”抓落实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当前重中之重,就是要以“五个严禁”为抓手,反腐倡廉,常抓不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好转,确保法官队伍不出问题。
有人说:今年最高院“五个严禁”高压线,是不是真有电,动真的,来硬的,会不会处分人?这里,应该明显地告诉法官,“五个严禁”高压线通电了,电流强得很,从北京最高院架到各基层院,架到全国各地,架到了老百姓的心里。识时务者,乃俊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千万不要触禁踩线,千万不要顶风违禁。犯了,谁也保你不住。
    首先,要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上突出“五个严禁”。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墙、宣传栏、网站、简报专栏等营造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象有些法院那样:每名法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想一句法语哲言,贴在墙上,时时给我们法官提醒。每名法官口袋里装有“五个严禁”的卡片,时时学习,时时牢记。真正做到:“五个严禁”胸中装,字字句句记心上,“高压”“护身”双保险,公正办案坐高堂。
    其次,要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上凸显“五个严禁”。古人讲“润物细无声”,这就是讲的文化耳濡沫染、潜移默化的作用。我们要通过开展“五个严禁”的演讲竞赛、知识抢答、诗歌朗诵、文艺节目、专题论坛、专题讲座、警示教育、贤内助帮夫等廉政文化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宣传“五个严禁”,提高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第三,要在构建廉政文化长效机制上彰显“五个严禁”。一是加大教育预防力度,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健全“不愿为”、“不敢为”、“不必为”、“不能为”“四不”惩防机制,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有诉必查,有责必究,决不网开一面,姑息迁就。四是加大领导带头遵守“五个严禁”的力度。院领导、庭室领导要带头学,带头遵守。
美国新任总统奥巴马就职演说有一句名言: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负责任的态度,受命于危难之机,殚精竭虑,做好工作。北大教授季羡林先生曾经说过:“人来到世上,并不是来享受的,而是来履行责任的。”我们每名法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法院这个团队负责、对家庭负责,自觉遵守“五个严禁”,堂堂正正做法官,清清白白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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