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县粮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综治工作目标,争创平安先进单位,确保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企业政治稳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依照县局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调整和完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努力完成综治责任目标任务,促进单位政治稳定。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
  3、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好的专兼职内保干部和门卫保安人员,做到人员、工作、待遇三落实,责任明确,奖惩兑现。
  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严打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消除治安隐患,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及经营秩序。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深入排查,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的重点,做好企业不稳定及各类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伤残军人、退役士官和离退休人员遗留问题以及企业重组出现的新矛盾。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等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分级管理基层调处制度,把调处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个人,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单位内部和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决不能把矛盾推向县局,推向县政府。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实际,掌握退役士官群体上访动向和改革遗留扯皮问题,落实包保责任制,认真做好教育、疏导、说服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不负责任而相互推诿,意气用事,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现象发生。
  三、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小区活动
  创平安,促发展,保稳定。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单位平安创建,提高创安质量,巩固现有创安成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文明素质,自觉抵制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不断改善单位小区、厂区、生活区的美化、绿化、净化环境,争创平安单位。凡年度被评为县以上文明单位的,县局将给予整体工作综合评分中增加3分的奖励。
  四、加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自我防范机制,单位应做到封闭式管理,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应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预体系。认真履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的职责,落实门卫制度,看管好国有资产。
  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努力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通过普法教育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在经营工作中守法经营,依法完善经营合同,做到不骗人、不被人骗。预防犯罪,杜绝各类刑事案件和火灾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制订综治工作措施,切实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自我防范意识,重在落实排查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之中。
  3、强化案件报告制度,单位辖区发生各类案件必须在24小时内先上报县粮食局,凡越级上报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各处500元罚款。
  4、做好综治、创安活动专项登记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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